“电梯维保记录造假频发”到底是谁的过错?

按照100元/台的维保价格,维保工至少维保40台电梯,才能保证到手工资到达3000元。除了正常开展的维保任务,还要接受各个监管部门督查检查、处理电梯故障等,几乎没有一天能闲下来。如果维保电梯的数量到了50台,工作量和压力基本就到了极限,如果维保电梯的数量到了60台以上,一些不负责任的维保工就开始想一些歪门邪路。

 

"这么大的工作量玩命干也干不完,维保记录又不能不写,那就只能造假嘛。”维保工A说。

“规范要求的项目太多了,都做完是不可能的,只要能保证电梯安全、把重点看到就行了。”维保工B说。

“规范早该改了。”维保工C说。

监管部门:维保记录都造假,还怎么落实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要求,要按照规定开展电梯维保,这是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如果电梯维保造假,应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处理。随着我国电梯保有量不断增加,电梯监管人员的数量却远远没有跟上。监管部门除了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电梯监督检查、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外,电梯安全主要依靠电梯维保单位。

“哪怕只有一个选项造假,那也是态度问题、原则问题,是没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监管人员A说。

“维保记录造假,让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不仅是对电梯安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乘梯人员安全的不负责任。”监管人员B说。

 电梯乘客:侵犯我们的权利

 作为电梯的使用者,乘客具有对电梯安全状况的知悉和人身安全的权利。近年来,由于各种问题导致“停梯”“封梯”的现象时有发生,最终的受害者依然是乘客。

“我们希望能够享受较好的电梯服务、确保安全乘梯,然而维保人员却走过场,造假电梯维保记录,这样的电梯让人难以安心,我们也会对电梯维保公司失去信心。”乘客A说。

“上次就因为电梯故障爬了好几天的楼,我们物业费也交了,就想安全、方便的乘坐电梯,怎么这么难?”乘客B说。

“电梯维保记录造假就是拿我们的生命开玩笑,这种行为决不能姑息,一定要严肃处理。”乘客C说。

 编者以为,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其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何种原因,任何人都不应该造假维保记录,因为维保记录不仅是电梯维保安全主体责任落体的体现,也是电梯安全状况的印证,更是电梯维保工甚至电梯维保公司负责人的体现。即使广大从业者对法律法规有异议,也应该在严格遵守的前提下向当地电梯监管部门、当地政府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设局留言处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造假电梯维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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